新北長照服務 |
|
申請對象: |
1.有申請外藉看護工 2.65歲以上失能長者 3.55歲以上原住民 4.50歲以上失智者 5.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符合上列任一項,即可申請政府長期照護服務 |
服務內容: |
喘息服務、專業服務到宅沐浴車服務、交通接送服務、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…等。 |
申請方式: |
健康醫療專區>長期照顧服務 (點擊前方文字進入申請網頁) |
|
|
填寫完畢後,傳真至2968-3510。 申請專線:29683331(板樹長照分站) |
|
|
|
檔案下載: |
新北市政府長期照顧服務申請書 (本網頁下方提供下載) |
提交申請單後,會有專人到府評估需求。 是否成功申請長照服務,需由長照中心進行評估確認 |
|
承辦人:謝小姐 分機電話:(02)2681-2134 分機6330 |
1966新北長照2.0宣傳影片:1966新北長照2.0宣傳影片
檔案名稱 |
---|
124014_1_(民)衛高長10-(民)表一-新北市政府長期照顧服務申請書.odt |
瀏覽人數:160